日本邮寄中国集运线
集运首选,让您省心的物流
线路:日本邮寄中国普货线(双清包税)
运费
- 收费标准:普货:JPY$2000/kg*计费重量;JPY$1000/500g*计费重量
- 首重1kg起(不足1kg按照1kg收费),续重0.5kg进位
- 计费重量:实际重量和体积重量(长*宽*高/5000 cm)二者比较,哪个值大选哪个
时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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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周3个航次,从仓库发出后约6到15天
- 该线路为到申通或顺丰派送上门,包裹发出后可追踪
- 如果运单发出后不接受更换地址服务
清关
- 为确保安全和顺利的清关,单箱物品价值不超过JPY$38000,超过请分箱提交
- 同个批次同一收货人限制一单
-
同一收货人指身份证/电话/地址 任一项目相同
- 需要收货人提供身份证的正反面(仅清关使用)
打包要求
- 同一个运单中相同商品数量不超过8件
- 单件计费重量不超过40kg,超过30kg会有超重费:
Range 范围 Cost 额外收费 0-30KG 0 30.01-40KG JPY¥2500 -
单件最大尺寸不超过200CM,超过会有超长费,两边之和不超过170cm
范围 额外收费 0.1 - 1.2米 无 1.21 - 1.5米 JPY$500 1.51 - 2米 JPY$800 - 邮寄产品属于自用产品
- 禁运品牌:高端奢侈品牌(LV,GUCCI,三宅一生,Pola,SKII,CPB ,高端资生堂等高端品牌化 妆品)处方药,救心丸(含熊胆成分),辐射区食品等。(如果您不是很确定,您在购买前咨询客服)
- 请如实申报(需要提供商品的JAN或者URL),因恶意瞒报少报造成海关销毁等问题 ,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,并保留追究责任权利 。
关于保险
- 保险不是强制征收,可按照申报价值的5%购买保险,购买前须出具产品购买时的invoice,并且保险需要在发货前购买。
- 保险不适用于个人及二手物品或无法提供购买发票的货物。
- 不购买保险,如遇丢失,仅赔偿运单的运费。
- 如果购买保险,如遇丢失,保险最高每个运单保额JPY$5000(含运费) 。
- 除包裹丢失外,其他任何形式的破损、变形或变质等均不予赔偿。
- 如遇不可抗因素,如海关查验(包括但不限于包裹的扣押、没收、退运、销毁等)、港口机场堵塞等事件,这些情况无法预测也无法控制,所产生的后果,易包裹将不承担经济赔偿与相关法律责任,更多详情请参考易包裹全球转运免责声明及保险条款中查看
- 本司只负责包裹运输,不为包裹内卖家发货的数量和损坏负责(如卖家发错发少货;产品颜色、尺寸、款式等与预计不符;产品出现开线,掉色,运输途中融化等),您可以提交包裹时选择额外服务,核对产品数量和检查产品质量。了解更多: 日本仓库额外服务。
注意事项
-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规定:产地为辐射区十二县(福岛县、群马县、枥木县、茨城县、宫城县、山形县、新泻县、长野县、山梨县、琦玉县、东京都、千叶县)的食品保健品,为中国海关禁止进口商品,查验可能被销毁。销毁风险由客户自身承担。
- 客户虚假申报产生无法清关等任何问题,我司不予承担责任
违禁品及邮寄限制
日本邮政违禁品(通用版),虽然通关能力比较强,但是航空违禁品,海关违禁品依然是不能邮寄的。
分类 | 违禁品 |
爆炸物 | 点火剂: 引燃剂、闪蒸剂、引燃剂、发烟剂、铝热剂 |
火药 ・硝酸盐及以硝酸盐为主的发烟火药(狩猎或采矿用黑火药、铵火药等)・硝化纤维及以其为基础的无烟火药(狩猎用无烟火药)・主要成分为硝化纤维素和硝化甘油的无烟火药 | |
炸药 ・闪电盐(雷电型)、硝酸盐(氮化铅型)以及以这些为主要成分的炸药・硝酸盐、氯酸盐、高氯酸盐以及基于这些的炸药(硝酸铵炸药、氯酸钾炸药、Carlit型)・硝酸酯类(棉药、硝酸淀粉、季戊四醇四硝酸酯等)及主要含有这些酯类的混合物・硝化甘油、硝化乙二醇以及基于这些的炸药(各种炸药)・硝基化合物(三硝基苯、四硝基、三硝基甲苯、苦味酸、三硝基茴香醚、六硝基二苯胺、三亚甲基三硝胺、三硝基氯苯)及其混合物 | |
使用烟火药筒、空包、药筒、药筒、雷管、弹药筒、引信、火管、爆破管、门管、引信、导爆丝、烟花、玩具烟花和其他火药或爆炸物的火灾。 | |
其他 甲基丙烯酸甲酯、亚氯酸盐(Neosirox型)以及基于这些的产品 | |
易燃材料 | 点火合金、还原铁、还原镍、高锰酸钾、黄磷、红磷、硫化磷、火柴、金属钾、金属钠、镁粉、铝粉、黄铜粉、锌粉、铜粉、生石灰、氧化物(过氧化铅) 、过氧化钠、过氧化钡、过氧化钾)、电石、磷化石灰和连二亚硫酸盐 |
易燃材料 | 闪点低于 30 摄氏度的物品 除上述物品外接下来要油炸的物品・以石油(石油醚、汽油、石油苯、天然气分离油、页岩油、煤液化油、闪点低于30℃的焦油类油)为主要原料的涂料、粘合剂等产品(生漆、橡胶水泥) 、沥青底漆等)・醇类(包括甲醇、丁醇、工业酒精)及酒精含量60%以上的产品(化妆品、酒精饮料等)・火棉胶、溶剂石脑油(煤焦油石脑油)、松节油、生姜、松油和杂酚油 |
可燃气体 | 丁烷、丙烷、乙炔、氯乙烯单体等易燃气体 |
强氧化性物质 | 双氧水(20%容量以上) |
释放有毒或恶臭气体或蒸气的物品 | 有毒气体(硫镁石、路易斯矿、金刚石)、硫酸二甲酯(硫酸二甲酯)、无水氯化铝、氯苯、氯苄、氯乙酰、氯化苦、溴、溴苄、五氯化磷、氯化硫、二氯化丁、硫酰氯、丙烯醛、四氯化钛和四氯化硅 |
有毒物质 | ・八甲基焦磷酰胺及其制剂(Schlardan OMA、Pestox 3)・四烷基铅(四乙基铅、四甲基铅)及含有其的制剂・二乙基对硝基苯硫代磷酸盐及其制剂(对硫磷、佛利多等)・磷酸二甲基乙基硫基乙酯及其制剂(甲基二甲酮、metsystox 等)・二甲基-(二乙酰胺-1-氯巴豆酰基)-磷酸酯及其制剂(磷酰胺型)・二甲基对硝基苯硫代磷酸盐及其制剂(甲基对硫磷)・焦磷酸四乙酯及其制剂(Tep、Nikkarin 等)・一氟乙酸、一氟乙酸盐以及含有其的制剂(一氟乙酸钠、呋喃妥醇)・一氟乙酰胺及其制剂(Fussol型)・含磷化铝及其分解促进剂的制剂(宿主毒素型) |
强酸 | 发烟硫酸、硫酸酐、硫酸、发烟硝酸、硝酸、磷酸酐(五氧化二磷)、氯磺酸、氢氟酸、盐酸、甲酸 |
放射性物质 | 《危险货物船舶运输、储存规则》(交通部1950年第30号令;以下简称《规则》)第二条第一项G项规定的放射性物质等。但是,这不包括满足以下所有条件的物品(不包括爆炸性物品)。 ・交通运输部告示 1978 年第 585 号(规定放射性物质等船舶运输标准详情的告示)第 4 条规定,并在同条第 1 项和第 2 项中规定。 ,根据各项目表上栏列出的类别,在各表下栏(同条第2项的表的中栏和下栏)确定放射性量。金额不超过表中所列金额的1/10。・储存于容器或包装方式,须符合条例第八条第四项、第七十三条及第八十三条第一项规定。- 邮件表面应写明“Radioactive”或“RADIOACTIVE”字样、联合国编号以及寄件人姓名、地址或住所,以符合第八条第一项、第九条的规定,第九十三条 应当提供下列信息:・必须与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有害物质规格一起提交。 |
剧毒药物、烈性药物等。 | 有毒药品、烈性药品、剧毒物品、有害物品(政府机关、医生、牙医、兽医、药剂师、有毒有害物品贩子发放的物品除外) |
病原体等 | 活病原体和含有病原体或被认为附着有活病原体的物品(不包括政府办公室、细菌检测实验室、医生或兽医提供的物品) |
禁止移动或分发的物品 | 法律法规禁止流通或流通的物品 |